广西大学后勤基建处文件
后基字〔2026〕5号
广西大学后勤基建处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
(试行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增强部门职工服务意识,转变工作作风,规范服务行为,全面提升后勤基建处服务效率和质量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后勤基建处全体工作人员,包括在编人员与聘用人员。
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首问责任制,是指当服务对象(含师生员工、校内单位及其他服务对象)通过来访、来电、来信、来函、办公系统、线上平台、信访投诉等渠道,向后勤基建处咨询、申办、投诉、举报、协调事项时,首次承接诉求、受理问询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。若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,由其全程负责事项办理、跟进、落实与结果反馈;若受理事项属于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职责范围,首问责任人应当将事项转交对应业务岗位工作人员,完成转交后,首问责任随之转移,承接办理业务的岗位人员即为该事项首问责任人。
第四条 首问责任制实施坚持务实高效、担当尽责、闭环落实原则,坚持主动服务、依规履职、全程负责,严禁以任何借口推诿、拖延、搁置各类服务事项及工作任务,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、落地见效。
第二章 首问责任人责任
第五条 首问责任人接待服务对象时,应当主动热情、耐心细致,听清诉求、记全要素,严格落实“有人接、有人管、能对接、能落实、有回音”的工作要求。
第六条 属于本职业务的,及时办结、规范告知。对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咨询、申办及协调事项,首问责任人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,并主动反馈办理结果,不得推诿、刁难、扯皮、拖延。符合办理条件、材料齐全的,应当场办结、即时反馈;无法当场办结,明确办理时限并向服务对象反馈;申办材料不全、手续不完善的,应一次性完整告知所需材料、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。
第七条 属于处内跨岗业务的,精准转办、交接闭环。对不属于本人岗位职责,但属于后勤基建处职责范围的事项,首问责任人不得仅简单告知联系方式、一推了之,需主动联系处内对应岗位人员,说明事项详情、完成工作交接,同步向服务对象告知对接人员、对接方式及办理安排。
承接后续相关工作的首问责任人,负责该事项办理、跟进、落实与结果反馈。处领导交办、转办、督办事项,参照本办法执行,实行“谁承接、谁跟踪、谁反馈”。
第八条 属于交叉业务的,主动上报、统筹推进。对涉及多个业务办、多个岗位、职责交叉或权责界定不清晰的事项,首问责任人无法自行对接处置的,应当第一时间向业务主任或分管领导汇报,由上级明确实际首问责任人,确保事项快速推进、不脱节、不拖延。
第九条 属于交办事项的,对标落实、及时汇报。接到处领导交办、安排、协调的工作,承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工作要求、时间节点推进落实,及时汇报工作落实情况,确保领导交办事项落地见效。
第十条 对于不属于后勤基建处职责范围的事项,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,并提供相关事项的业务办理建议。
第三章 工作纪律
第十一条 严禁职工出现以下行为:态度冷硬横推、无故拒接或挂断来电、拒绝接待;以“不归我管”“我不清楚”“找别的岗位”“找领导”等理由放弃转达或跟踪;仅提供联系方式,不转办、不跟踪、不回应;业务岗内外互相推诿,形成事项办理“无人区”;对领导交办事项选择性承接、形式化反馈;瞒报投诉、篡改台账、谎报办结;违反廉洁纪律,借首问办理事项谋取不当利益。
第四章 考核管理与责任追究
第十二条 首问负责制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、年度考核、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范围。
第十三条 首问负责人和有关承办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的,视情节给予谈话教育、通报批评、调整岗位等处理;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、造成工作损失的,根据学校、部门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后勤基建处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。
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